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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看这里,工作考核评价已通知

省经信委发布了关于开展省第二、三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2017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其中我会副理事长单位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入选省第二、三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名单。

接下来小编就要敲黑板,划重点啦!

一、 考核评价依据

(一)《浙江“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培育责任书》

(二)《浙江省“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动态管理办法》

(三)《浙江省“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二、 考核评价内容

(一) 企业培育试点任务完成情况

1.“四大创新”任务完成情况

2.“五型企业”培育情况

3.企业综合创新水平提升情况

(二) 企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1.营业收入

2.利润总额

3.税收总额

4.商标、专利等获得情况

(三) 企业试点保障落实情况

1.“三名”培育试点组织运行机制

2.资金使用规范要求

3.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4.数据信息报送

三、 考核评价安排

(一)4月中旬—5月中旬,省经信委将组织试点企业对照浙江“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培育责任书等相关内容,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年度完成情况自评并填写自评表,经企业所在地“三名”办或经信部门初审、设区市“三名”办审核后报省“三名”办。

(二)5月中旬—6月中旬,由省“三名”办组织省级有关部门、第三方机构等,按30%比例进行现场抽查考核。

(三)6月下旬,省“三名”办进行综合评价,通报考评结果。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市“三名”办将审核汇总的总结材料、自评表和证明材料(包括审计报告、证书等,涉及部分复印)于5月11日前报省“三名”办,同时报送总结材料和自评表电子版。

(二)现场检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三名”办 俞能,电话(传真):0571-87055564,邮箱:

(来源:省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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