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蒙特卡罗4740707(中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设定几个小目标!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开始了

今时今日,省技术厅发布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接下来,小便就邀请各会员们领略下项目的主要事项吧。

小编打探到,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下设自然科学基金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两个二级计划,并且2019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将坚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基础研究和自由探索的政策导向,同时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在竞争择优的基础上实施稳定支持,试点交叉学科研究,鼓励国际科技合作。

一、项目申请条件

(一)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规定

科研人员主持的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参与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排名前3(不包括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上述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包括省属科研院所扶持经费项目中的创新载体培养、公共服务类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主持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可以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要求

1.为依托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研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是项目实际负责人。

2.2017、2018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基础公益项目(以依托单位统一上报的年度申请项目清单为准,不含省属科研院所扶持经费项目中的创新载体培养、公共服务类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学术交流项目)未获资助的,暂停2019年度除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以外的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资格。

3.应确保所有项目组成员知情同意,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网络信息系统将通过“申请验证码”向每位项目组会员成员进行验证。

4.申请人如获得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其申报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一般项目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将不予立项。

(三)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请省基础公益项目数不超过1项,以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身份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数合计不超过2项。

(四)依托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在统一上报前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并在8月31日前根据申请人新主持省部级项目情况,汇总上报不符合各类项目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清单。未上报2017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依托单位管理工作年度报告》的依托单位不得参加2019年度项目申报。2018年4月20日-7月31日期间暂停受理依托单位申请和依托单位管理员变更事宜。

二、项目申请限额

(一)自然科学基金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无申请项目额度限制;

2.重大、杰青、重点、一般4类项目申请限额为各单位近3年上述4类项目平均立项总数的6倍,最高不超过900项。浙江大学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限额180项;

3.省自然科学基金与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省药学会、华东勘测设计院、省数理医学会的联合基金项目申请数不计入各单位项目申请限额。

(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

1.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包括浙江农林大学)申请限额为各单位近3年平均立项数的3倍;其他单位申报请额为该单位近3年平均立项数的4倍;

2.浙江大学限项数为180项;

3.分析测试、实验动物项目申请限额。

(三)近3年无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立项及新注册单位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限额各为4项。

(四)西湖高等研究院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限额为60项。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申报入口为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网址www.zjkjt.gov.cn/news/node05/index.htm。请申请人选择“省级基础公益研究(含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的评审”,点击“网上办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用身份证进行注册,再点击跳出的链接便可跳转到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申请(咨询电话:0571-87353861, 85118011)。非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用户应在4月20日前通过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递交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省基金办将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二)申请人集中填报:2018年4月25日上午9:00时-5月25日下午16:00。各单位可适当提前截止时间,以便审核。

(三)各单位统一上报:2018年5月26日-31日,各单位应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检查、督促项目申请人按时完成集中填报工作。各单位统一上报后,网络系统将关闭该单位的申报功能,请谨慎操作。

四、评审安排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初审:预计时间2018年6月1日-10日。

2.专家评审:预计时间2018年6月20日-7月31日。

3.立项评审。预计时间2018年8月下旬。

4.决策:省基金办根据立项评审结果提出拟资助项目建议,9月上旬报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

(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1.初审:预计时间2018年6月1日-10日。

2.专家评审:预计时间2018年6月20日-7月31日。

3.立项评审:预计时间2018年8月10日-31日。

4.决策:省基金办汇总省科技厅业务处室立项评审结果,9月上旬报请省科技厅审议。

五、邮寄地址: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文一路115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验楼8楼东804房间王晶,邮编310012, 电话:0571-86964972。

(省科技厅)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在线留言

你必须 登录后 才能留言!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