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拟认定省级企业研究院的公示 2016年4月5日,浙江省科技厅发布通知,根据《浙江省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14〕150号)精神,拟认定153家企业研究院为省级企业研究院,予以公示。其中我协会副理事长单位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有限公司、会员单位浙江亚通焊材有限公司成功进入拟认定名单。(来源:省科技厅)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 打印本页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会员新闻】开尔新材认定为金华市2024年二季度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会员新闻】我会会员单位入选浙江省2024年度第二批拟新增省重大产业项目名单 【会员新闻】我会会员单位获得2022—2023年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立功竞赛先进个人表彰 【会员新闻】我会会员单位项目获得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市级配套补助 【会员新闻】我会会员单位荣获杭州市二星“鲲鹏”企业表彰 【会员新闻】我会副理事长单位、会员单位入选2024年金华市“两化融合”重点项目 【会员新闻】我会理事单位入选浙江省生物医药产业高成长型企业! 【会员新闻】我会会员单位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