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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方案公示中

杭州市经信局发布了关于《杭州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日-12月1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请与市经信局产业转型升级处联系,联系人:陈敬朗,联系电话:85257160。

全文内容如下:

杭州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全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部署,特制定杭州市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强市为目标,深化完善“亩均论英雄”政策体系,坚决实施低效整治、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四大攻坚行动,加快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奠定坚定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攻坚,基本形成产业空间集聚、产业生态优化、集群优势凸显、创新动能强劲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制造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质量变革迈上新台阶。全市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四分之一以上,新增“浙江制造”标准240项,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200家,规模以上制造业R&D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突破2.3%。

——效率变革实现新突破。全市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45万元,亩均增加值达到240万元,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9万元/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3%以上。

——动力变革焕发新空间。工业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120个;实施30项填补空白的核心技术重大成果;全市淘汰落后及整治提升企业700家以上,盘活低效工业用地2万亩以上,腾出用能60万吨标准煤,减碳120万吨。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低效整治攻坚行动

1.全面排查高耗低效企业。参照省制造业高耗低效企业分区域分行业指南,明确标准,按照动态排摸、分类建档、闭环管理的方法,对制造业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摸清企业用地、用能、产出等情况,动态更新《杭州市高耗低效整治企业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为责任主体,下同不再列出〕。

2.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各区、县(市)要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对高耗低效企业开展合规检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坚决依法关停退出;对其它高耗低效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腾退、搬迁入园、改造提升等方式,实施“一企一策”,对标提升,达标销号(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开展“两高”项目评估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进行处置。对拟建“两高”项目要加强节能审查,对单位能耗高于全省控制目标的项目要严格实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每年建成市级以上绿色低碳工业园区2家、绿色低碳工厂8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4.优化工业空间布局。按照“多规融合、保障总量、优化增量、提升质量”原则,优化工业空间规划顶层设计,以工业用地空间形态集聚为重点,科学编制工业用地专项规划,合理布局新增工业用地。新增工业项目向产业平台内集聚,产业平台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工业用地(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5.推进平台整合提升。持续推进开发区(园区)整治提升、提质增效,培育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优质企业集聚、高端要素集成的创新型、数字化、绿色化“样板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厂房改造建设小微企业园,新培育四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25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对因规划需整体搬迁且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支持其在开发区(园区)内置换工业用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6.全域整治低效用地。按照改造提升、政府收储、生态复垦、转型发展等类型,加快推动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对全市闲置工业用地要依法依规加快处置,对用而未尽工业用地具备独立分宗条件的,由属地政府优先收回,或经属地政府批准转让给其他制造业投资主体(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优化供地模式,强化产业项目遴选论证,对用地规模较大的项目实行规划预留。进一步完善“标准地”指标管控体系,新增工业用地实现100%“标准地”模式出让。积极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应新机制(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

(二)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

7.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加强硬核科技攻关,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等重大、重点研发攻关计划,力争实现30项填补空白的重大成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深化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每年实施15项、谋划15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8.加速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高水平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新增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60家,力争三年技术交易总额突破75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每年新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80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9.全力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加快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策源地建设,努力打造综合性科学中心。全面提升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2家、省级重点实验室5家、省技术创新中心3家、新型研发机构6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0.做专做精制造业创新主体。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专业化协作配套,聚焦标志性产业链及关键细分领域,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行动,每年培育单项冠军企业5家;聚焦关键元器件、零部件等基础领域,每年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家、隐形冠军企业10家。遴选300家以上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建库实施动态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

11.加强重大产业项目招引。聚焦三大科创高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与央企、军工企业常态化对接,强化统筹协调服务,确保每年省市县长项目工程中制造业项目数不低于三分之一,落地率50%以上,当年落地项目投资完成率达10%以上(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组建1000亿元规模杭州创新基金,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领、撬动功能,加大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全市规划重点产业投资(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经信局)。

12.强化产业跨区域迁移管理。搭建企业迁移管理平台,加强企业外迁预警,强化属地政府安商、稳商、富商责任,对落实不力的属地政府负责人采取约谈、考核扣分等负面激励措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明确工业企业在市域内迁移机制,支持企业在市域内有序迁移、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13.加强上市企业资本重组项目落地。高质量推进“凤凰行动”计划,三年新增融资1500亿元以上,重点投资高端制造业项目(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围绕标志性产业链加大并购重组,三年新增并购重组金额350亿元以上,落地一批补链强链项目(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每年动态保有300家以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和30家以上报会(交易所)企业,实施一批上市募投项目(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4.加强工业项目管理服务。搭建工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严格项目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全流程跟踪服务,进一步激活“存量”、优化“增量”、提升“质量”(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建委)。强化项目落地履约监管,对新供工业用地实行“建设期+投产期+剩余年限使用期”分阶段权证管理,构建土地赋权与承诺兑现挂钩机制(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

(四)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15.全面提升品质标准。聚焦标志性产业链和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建设,每年新增省、市政府质量奖9个,力争中国质量奖取得重大突破。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三年制(修)订国际标准5项以上、国家标准45项以上,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质检中心。提升品牌竞争力,每年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50家以上,推广“浙江制造精品”125项,“浙江出口名牌”和“杭州出口名牌”75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16.全面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持续深化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每年组织实施100项数字化攻关项目、100项省级重点技改项目,新增工业机器人8000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7.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建立科技型上市企业知识产权绿色通道。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分布地图,推进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钱江海关)。

四、政策举措

(一)强化资金保障。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前提下,提取土地出让收入(含市级、区[县、市]级)的1%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税务局)。统筹优化市工业与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强化政策集成,突出绩效导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加强宣贯、引导,落实落细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应享尽享,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科技局)。

(二)全面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优化亩均综合评价体系,出台新一轮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政策。加大亩均综合评价结果运用,以水电气价、税收、能耗、排污、金融扶持等要素为核心,严格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推动优质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建立优质企业豁免机制,当年度亩均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的企业可免于执行有序用电、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停产或执行最低限产比例。腾出的碳排放和能耗指标重点用于实施“腾笼换鸟”新兴产业项目、强链补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统计局、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三)规范工业用地管理。严守300平方公里工业用地规模底线,存量工业用地改变用途的按1:1.2比率执行占补平衡(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每年新出让10000亩以上工业用地(其中新增出让工业用地不少于6000亩),供应比例不低于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的30%。严格工业用地界定,强化产业项目准入审核,确保新出让工业用地100%用于工业项目(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出台工业用地二级市场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工业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行为,促进土地要素回归生产资料本质(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强化制造业职住保障,鼓励产业园区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实施产业引育一盘棋。强化产业投资市域统筹力度,完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一事一议”制度,形成全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工作内部竞争有序和外部竞争有力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出台企业迁移管理办法,对市域内迁移的一般规模企业,统计数据、企业税收及存量税收区级留存部分归迁入地,迁出地在企业迁移过程中不得设置障碍,不得追溯已兑现的奖补资金和其他优惠政策(不包括招商协议或一企一策约定的专项资金)。对市域内迁移的一定规模企业,由迁入地和迁出地具体协商税收利益;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市“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技改贷投放力度,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绿色信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腾笼换鸟”新增投资项目融资需求,优先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风险投资、产业基金、信用贷款等综合性融资组合服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六)强化制造业人才保障。大力实施“杭商名家培育工程”,加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进一步优化“制造工匠”培养生态,支持行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持续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市经济运行工作专班工业专项组调整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市经信局负责牵头低效整治攻坚行动,市科技局负责牵头创新强工攻坚行动,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牵头招大引强攻坚行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各区、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实施专班化工作机制,细化本地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新制造业计划办)。

(二)加强评价考核。将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建立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措施落实的“赛马”机制,实施月监测、季通报、年考核,强化争先创优。对考核优秀的区、县(市),优先推荐申报省政府督查激励事项,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区、县(市)进行通报约谈(责任单位:市新制造业计划办、市经信局)。

(三)加强服务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深入实施“三服务”2.0版,进一步完善干部联系企业机制,打造闭环式全程服务、体系化联动服务、滴灌式精准服务,解决企业最需要最迫切的难题。开展政策宣贯,总结典型经验,推广最佳实践,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新制造业计划办)。

(来源:杭州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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