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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首台(套)产品应用奖励申报开启

杭州市经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4月25日,通知重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购买经省经信厅认定,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研发、生产的2019和2020年度国际、国内、省内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应用企业,均可申请奖励。

二、申报条件

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资金奖励的应用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杭州市域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三)与首台(套)产品研发企业不存在关联交易或相互投资、参股、控股等关系。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企业须向所在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提出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奖励项目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各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经信局,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拟奖励企业名单公示后,核发奖励资金。申请企业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一)《杭州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奖励申请表》,详见阅读原文附件;

(二)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复印件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或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五)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方和应用企业签订的正规合同复印件;

(六)首台(套)产品购买和销售相关票据;

(七)首台(套)产品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证书)及企业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书面申报方式。

企业向所在地经信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表格及申报材料一式3份。经初审通过后,由所在地经信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杭州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奖励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各1份。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申报自3月25日开始,4月25日截止。

(二)不明事项请联系杭州市经信局高端装备处:潘亚婷,联系电话:85257119,联系地址:杭州市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A座1207室,邮政编码:310026。

(来源:杭州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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