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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0日。通知主要内容有: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推荐方式

(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省局直接推荐的项目,从2019年度浙江省专利项目绩效评价(专利奖)项目中择优遴选。请各市局负责通知所在地区的专利权人,如确认参评中国专利奖的,于9月29日之前由市局以书面形式向省局提出申请,并由各参评专利权人于10月20日之前将材料直接报送省局。

(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请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请各地优先推荐获得2019年度浙江省专利奖但未列入省局推荐项目的专利,优先倾斜地方重点产业的高质量专利(含所在地区的相关国家、省属单位)。

(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自2019年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调整为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我省可推荐中国专利奖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见阅读原文附件3),请各市局负责通知所在地示范企业积极参评。

(四)院士推荐。两名同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年度内仅限推荐一次,院士推荐不占我省名额。

请各市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对上述(二)(三)(四)中推荐的项目材料审查汇总后,一并报送省局。省局将按照《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要求,对所有项目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公示后,统一向国家局推荐上报。

(五)其他渠道。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等方式推荐的专利权人,请将申报材料通过上述推荐渠道,直接向国家局报送。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材料形式

1.推荐函1份(纸质件,由各推荐单位填写),应包含推荐排序的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材料确认表。

2.项目资料2份(电子件,用光盘或U盘存储,并用标签标注“中国专利奖”及推荐单位名称)。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材料可以通过邮寄(只接收EMS方式)或直接递交方式报送。

2.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0日(以省局收到日期为准)。

3.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宜

(一)组织要求。中国专利奖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组织开展的专利领域最高奖项,是衡量地区和企业专利实力状况的重要标志,对推进知识产权结构优起来、运用活起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参加,特别要积极宣传不占我省推荐名额的院士推荐、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等方式推荐的渠道,使有实力和条件的专利权人都可以参评。

(二)《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相关信息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网址: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

省局联系人:单鸿鸣、张志中,电话:0571-89761320、 89767625;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专利监管处 邮编310005。

(来源:浙江省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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