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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开始进行产业数字化发展和技术创新项目申报

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2020年余杭区产业数字化发展和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主要包括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数字化改造项目、互联网+”协同制造发展项目等类型申报内容,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前。通知内容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二)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

(三)符合余杭区产业导向,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征集内容

(一)数字化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1)在余杭区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已核准或备案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项目,在2018年1月1日以后实施(以立项备案时间为准);

(2)购买单体生产设备在3万元以上和数字化应用设备在0.5万元以上,且总投资(设备、外购技术和软件)在300万元以上的数字化改造项目(时尚产业总投资200万元以上)。

(3)项目于2020年3月31日前实施完成。

2.受理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

(二)数字化改造整体解决方案

1.申报条件:

(1)实施地位于余杭,并按规定已核准或备案;

(2)委托第三方机构定制智能制造项目《智能制造工厂建设整体解决方案》。

2.受理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

(三)“互联网+”协同制造发展项目

1.申报条件:

(1)在余杭区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已核准或备案,在2018年1月1日以后实施;

(2)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面向行业或领域的专业服务平台,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提升制造产业价值链项目;

(3)项目于2020年3月31日前实施完成。

2.受理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

(四)数字化改造核心技术与软件研发项目

1.申报条件:

(1)项目设备投资和研发费用投入总额在50万元以上;

(2)项目于2018年1月1日以后实施,并按规定已核准或备案。项目在2020年3月31日前实施完成。

2.受理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

(五)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1.奖励条件:

(1)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

(2)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技术中心的企业;

(3)被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4)通过国家级、省级鉴定验收的工业新产品;

(5)重大技术装备国内和省内首台(套);

(6)省优秀新产品(新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受理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项目承担企业除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申报承诺书外,还需分项目类别提供以下资料:

1.数字化改造项目需提交:

(1)余杭区产业数字化财政奖补申请表;

(2)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仅数字化改造项目提供);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4)项目实施报告;

(5)专项审计报告;

(6)相关合同、支付凭证和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数字化改造整体解决方案项目需提交:

(1)余杭区产业数字化财政奖补申请表;

(2)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

(3)项目实施报告;

(4)合同及证明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智能制造工厂建设整体解决方案。

3.“互联网+”协同制造发展项目、数字化改造核心技术与软件研发项目需提交:

(1)余杭区产业数字化财政奖补申请表;

(2)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4)项目实施报告;

(5)专项审计报告;

(6)相关合同、支付凭证和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4.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需提交:

(1)余杭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相关认定奖励证书、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项目承担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附电子稿),在4月30日前报送至余杭区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科,电子版报送至841771736@qq.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河南埭路32号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12室

2.企业申报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联系人:区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科 汤江波,89163822; 赵 玮,89166553。

(来源:余杭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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