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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达200万!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细则来了

为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

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

杭州市经信委发布了《杭州市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度一出

一石惊起千层浪

部门业内人士

纷纷将目光集中向中小微企业

据文件,为鼓励中小微企业增加研发费用投入的专项资金,

2018年6月1日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一、满足条件

(一)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企业经营规模小于或等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规模上限。

(二)企业是经认定并公告有效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型科技企业,或是纳入市、区科技部门建立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型科技企业培育库的中小微企业。

(三)企业研发领域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杭州市发展信息经济“一号工程”重点支持范围;未认定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型科技企业的研发费用占比须达到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标准(国科发火〔2016〕32号)。

(四)企业自主创新活跃,项目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健全,按规定范围列支、归集研发费用,单独设立明细账,企业研发费在企业统计报表系统正常反映。

(五)近两年来,企业运行正常,经济、科技、安全、环保领域等均无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违规事件。

二、补助条件和标准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对经核定当年企业研发经费额较上年度新增200万元以上,且在全市同类企业研发经费增加额排序中居前200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按不超过新增研发经费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

(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下服务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对经核定当年企业研发经费额较上年度新增50万元以上,且在全市同类企业研发经费增加额排序中居前400位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下服务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按不超过新增研发经费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三、补助程序

(一)确定名单。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一月内,市税务局向市科委、市统计局提供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及加计扣除金额的清单。

市统计局对提供清单中的企业,进行规上(限上)企业和规下(限下)企业分类,并剔除在统计信息系统未填报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尚未纳入企业信息统计体系的小微企业除外)。市科委会同市统计局确定当年市中小微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的分档(规上、规下)企业排序名单、企业研发投入增加额等。 

(二)编制方案。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测算确定当年补助比例,核算每家企业补助金额,编制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三)公示名单。在杭州政务网、杭州科技信息网等向社会公示市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方案,主要包括拟补助企业名单、企业研发经费额、财政补助资金额等信息。

对企业信息有举报或异议的,由企业所在区、县(市)科技局统一受理,区、县(市)科技局会同本地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进行初查核对。初查情况统一报市科委,由市科委会同市税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进行复核,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核实。

(四)资金划拨。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经各区、县(市)向企业下达补助资金,并将补助资金企业名单抄送市税务局、市统计局。

(详情见阅读原文)

(来源:杭州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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