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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人才”工程沸腾!你会是下一个骄傲么

讲真的,今天发这条推文时,还是有点小激动的

因为

……

十年一规划、五年一轮次、两年一评审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

作为一个精英中的精英,怎么能不蠢蠢欲动呢

一、选拔数量和重点范围

(一)选拔培养数量

2018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名额:重点资助25名、第一层次50名、第二层次200名。

(二)选拔培养重点

1.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建设要求,重点在大数据、新一代人工智能、物联网、机器人、集成电路、虚拟现实、区块链、高端软件等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开展选拔培养。

2.围绕我省八大万亿产业、“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行动计划、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在《高层次人才项目推荐选拔重点产业领域引导目录》(浙人社函〔2018〕70号)所公布的产业和领域推荐。

3.以创新能力突破为牵引,加快推进之江实验室、阿里巴巴达摩院等新型创新平台人才选拔培养;加大“双一流”建设高校、西湖大学以及重点建设高校重点学科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加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等领域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二、关于申报推荐

各类培养人员还须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1.专业知识深厚,创新能力强,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所带领的创新团队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发展优势,经培养具有成为省特级专家、两院院士的发展潜力。

2.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作为主持人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取得突破性技术创新成果并对我省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目前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着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或承担着对行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研发创新项目,且有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

4.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突出能力业绩和培养潜力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已获得过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二)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1.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本学科专业前沿,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强,经培养具有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的发展潜力。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等,或为省部级重大平台载体、产业研发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推荐申报人员中符合年龄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钱江学者)可直接列入第一层次进行培养,不占指标,不予重复资助。

(三)第二层次培养人员

1.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能支撑我省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在省内外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经培养具有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等我省重大人才工程更高层次的发展潜力。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等,或为省部级平台载体负责人,或主持研发规模以上企业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取得了高水平的创新成果。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推荐申报人员中符合年龄条件的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可直接列入第二层次进行培养,不占指标,不予重复资助。

(四)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人员、国家和省“万人计划”入选人员不再重复进行推荐。

三、、推荐选拔程序

为推进省151人才培养工程信息化管理,今年起将依托“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开展申报评审,申报对象及主管部门必须通过平台进行申报审核推荐。

(一)申报对象及单位管理人员登录“浙江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gccrc.zjhrss.gov.cn),根据提示完成注册。

(二)申报人员选择申报计划,根据个人申报类型,对照相应评审标准,在线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件,经审核无误后提交给所在单位(提交前用人单位必须注册为用户且经系统审核通过)。

(三)单位管理人员登录系统后,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材料在本单位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后,在线填写推荐人选具体培养目标、培养计划举措以及单位推荐意见后逐级上报。

(四)各市、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按照分配的账号登陆系统对本地本单位推荐对象进行汇总审核(可导出申报信息和申报一览表),组织同行专家评议,根据推荐指标确定推荐人选。各市各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全信息公示,经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在线填写推荐人选的培养目标、措施及推荐意见,提交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开展资格审查,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科专业情况,分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结合重点专项和行业专项培养人选情况,提出建议名单并公示后,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

(六)经省联席会议确定的培养人员名单,由省联席会议组成部门联合发文公布。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综合报告1份,综合报告要求对人选的数量、产生程序等作简要说明,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经单位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二)《2018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可通过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直接导出。

上述材料请于9月20日前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 肖文华;

电话:0571-87056473;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15757126340;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邮编:310025。

(来源:省人力社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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