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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受理2024年度知识产权有关奖励补助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太湖新区分局,在湖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充分调动我市科技人员的发明创造积极性,提升创新主体的创造质量,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运用和服务的能力,加速我市科技创新和促进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2024年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政策实施细则,现受理知识产权各项奖励补助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事项

1.新获批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产业集群商标和证明(集体)商标的。

2.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10件以上的。

3.企业国内(含港澳台)通过司法途径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并胜诉的以及主动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并取得胜诉的。

4.企业或社会组织以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向保险公司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

5.对中小微企业获得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专利转让、许可的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以及湖州省属市属高校、科研机构将专利许可(转让)给企业的。

6.企业以获得的专利权、商标权、数据知识产权首次开展质押并向银行贷款且正常偿还贷款的。

7.首次获得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或知识产权高级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表及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2.每个申报主体需填写承诺书(附件1)。

3.申报表中涉及企业的“企业信用情况”“是否高新技术企业”“亩均效益”均由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负责填写。

4.申报事项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的,已享受过同等补助和奖励的不再享受。

5.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6.所有申报材料由各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审核汇总后于10月10日前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处,联系人:金英英,联系电话:2523025。

7.各区局(分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兴区局:徐月芹         2022920

南浔区局:朱  琳         3019529

南太湖新区分局:项  伟   2055090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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