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蒙特卡罗4740707(中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杭州市科委:关于申报2016年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企业贷款贴息资助的通知

2016年科技型初创企业贷款贴息资助申报工作于6月20日启动,截止7月22日,申报重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1年后(含)列入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企业。历年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被淘汰的雏鹰、青蓝计划企业不纳入申请范围。

2.申请企业已获得银行贷款,且已发生利息。

二、享受贴息时间段

企业于2015年6月21日-2016年6月20日(含2015年6月21日银行利息单)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

三、资助标准

年贷款额≤3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资助;

年贷款额在300-500万元之间,300万元以内按照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资助,超过300万元部分,按照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0%给予贴息资助;

年贷款额大于500万元的,500万元以内部分参照前述标准执行,超过500万,按照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25%给予贴息资助;

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培育期间享受贴息的贷款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2016年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贷款贴息情况表;

3.承诺函;

4.201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2016年6月企业财务报表;

5.贷款合同、银行借款借据、还款凭证、支付利息凭证。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3份(下载申报材料请点击阅读原文)。

五、申报和受理

1.申报要求。企业申请材料经所在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上报至受理部门。

2. 受理截止时间:申报企业于7月22日前将材料报送到企业所在地区、县(市)科技局。

六、联系方式

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王琳 联系电话18626880920

市科委:姚广稀 联系电话 87086273

(来源:杭州市科委)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在线留言

你必须 登录后 才能留言!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