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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作!余杭区鲲鹏、准鲲鹏企业开始申报

余杭区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余杭区鲲鹏、准鲲鹏企业培育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至2019年12月18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关注下:

一、申报条件

1.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

2.申报鲲鹏企业,须为新经济领域国际权威榜单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年,获得过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市场估值超过10亿美元(实际累计融资额超过2亿美元且超过市场最新估值的8%,最后一轮融资金额超过最新市场估值的3%),且一般要求主营业务收入已达5亿元人民币、近三年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近三年无负增长且最近一年增长率超过30%)的高速成长型创业企业。

3.申报准鲲鹏企业,须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领域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年,获得过两轮或两轮以上股权融资、国际国内知名风投参股、股权融资额占总股本20%以上且尚未上市,市场估值超过1亿美元(实际累计融资总额超过最新市场估值的8%,最后一轮融资金额超过最新市场估值的3%)。且一般要求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已达1亿元人民币、近三年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近三年无负增长且最近一年增长率超过30%),并且企业人才数量已成一定规模的高速成长型创业企业。

二、申报程序

1.符合评审条件及范围的企业填写《余杭区鲲鹏、准鲲鹏企业申报推荐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见“阅读原文”),提交至所属平台、镇街进行审核。

2.相关平台、镇街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申报推荐理由,将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到评审委员会工作小组(区经信局)。

三、申报材料

1.《余杭区鲲鹏、准鲲鹏企业申报推荐表》,经所在平台签署意见、盖章。

2.申报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

3.获得股权投资的投资协议,融资款到账证明,工商股权变更记录。

4.2019年11月及近四年(2015、2016、2017、2018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经中介机构审计的,提供中介机构审计报告;未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以报送税务部门的报表为准),每年12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主表)。

5.其他对应的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纳入企业诚信评定并备档。

2.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附电子版)一式三份报至余杭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吴军86160411;李良邑86223024。

五、扶持政策

小编帮各位找到了《关于印发<余杭区“鲲鹏计划”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信〔2019〕81号)文件,其中提到的扶持政策包括:

(一)鼓励科研投入

针对鲲鹏企业,当年研发投入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按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0万元;当年研发投入1亿元以上的,超1亿元部分按25%给予补助,三年最高补助1亿元(第一年最高补助4000万元,第二年最高补助3000万元,第三年最高补助3000万元)。针对准鲲鹏企业,按当年研发投入的2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1000万元;针对鲲鹏计划培育企业,按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对研发投入特别大的优质企业,实行“一事一议”。研发补助期为三年。

(二)鼓励营销推广

1.对鲲鹏、准鲲鹏企业在阿里等新媒体、省级以上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的宣传推广费用给予20%的补助,最高可获补助1000万元。

2.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对参展企业标摊的摊位费进行全额补助,一次展会最高补助5个标摊,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补助100万元;对参展人员费补助按照区开放型经济政策相关标准执行。

(三)鼓励产品应用

支持鲲鹏、准鲲鹏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蒙特卡罗4740707网址是多少及研发技术服务的推广和试用。鼓励鲲鹏、准鲲鹏企业自主研发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争取列入政府招标采购和重点项目招标采购目录。

(四)鼓励产业链带动

对鲲鹏、准鲲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产业联盟等形式,带动区内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年累计配套产品采购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采购额的1%给予补助。

(五)加强空间保障

对鲲鹏、准鲲鹏企业租用的生产经营用房,3000平方米以内的给予三年房租全额补助(租金须经核定,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2.5元/天),3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给予三年内每平方米1元/天补助;对鲲鹏计划培育企业租用的生产经营用房,给予三年内每平方米1元/天补助,最高可获补助2000平方米。具体按照《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执行,之前已享受过租金补助的,对差额部分予以补助。

(六)加强金融支持

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建立鲲鹏、准鲲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具体参照《余杭区参股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项目准入评审管理办法》、《余杭区参股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七)加强人才配套

保障鲲鹏、准鲲鹏企业高端人才住房需求,提供可拎包入住的企业人才房,根据企业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专项用于鲲鹏、准鲲鹏企业高端人才租住。

(八)实行贡献奖励

对年销售额4亿元以上的鲲鹏、准鲲鹏企业(批发零售行业除外),按年销售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可获补助2000万元。

(九)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加大对鲲鹏、准鲲鹏企业专利产业化的奖励力度,对专利产业化项目进行评审,最高可获奖励200万元。

(十)保护知识产权

加大对鲲鹏、准鲲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行专利维权补助,对其在国内外发生因专利维权而产生费用的,按实际发生维权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维权最高可获补助100万元,当年度企业发生维权费用最高可获补助500万元。

(来源:余杭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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